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国务院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并根据企业发生事故情况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降级或者扣分。
《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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